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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眾接受下列八項由政府補助之預防保健服務時,均需攜帶健保IC卡並由院所讀卡,但不會扣減健保IC卡之就醫次數,也不需繳交部分負擔,請攜帶兒童健康手冊及孕婦健康手冊,另如健保IC卡無照片者,請攜帶身分證明文件供院所核對。
一、孕婦產前檢查
o服務對象:
˙妊娠第一期(未滿17週),可檢查二次。
˙妊娠第二期(17週至未滿29週)可檢查二次。
˙妊娠第三期(29週以上),可檢查六次。
o服務項目:
˙身體檢查:個人及家族病史、個人孕產史查詢、成癮習慣查詢、身高、體重、血壓、胸部、腹部檢查等。
˙ 血液檢查及尿液檢查。
˙超音波檢查:於妊娠第二期檢查一次;因特殊情況無法於該期檢查者,可改於妊娠第三期接受本項檢查。
˙衛教指導:孕期生活須知、產前遺傳診斷、營養、生產徵兆、母乳哺育、成癮習慣戒除與轉介等。
二、兒童預防保健服務
o服務對象:
˙未滿一歲六個月可檢查四次。
˙一歲六個月以上至未滿2歲可檢查一次。
˙2歲以上至未滿3歲可檢查一次。
˙3歲以上至未滿7歲可檢查一次。
o服務項目:
˙身體檢查:個人及家族病史查詢、身高、體重、聽力、視力、口腔檢查、生長發育評估等。
˙衛教指導:母乳哺育、營養、幼兒發展、口腔保健、視力保健及事故傷害預防等。
三、兒童牙齒塗氟
o服務對象:未滿5歲兒童,每半年可檢查一次。
o服務項目:
˙牙醫師專業塗氟處理。
˙一般性口腔檢查。
˙衛教指導:使用適量氟化物、定期口腔檢查、餐後潔牙、健康飲食等。
四、婦女子宮頸抹片檢查
o服務對象:30歲以上婦女,每年可檢查一次。
o服務項目:
˙子宮頸抹片採樣
˙骨盆腔檢查
˙子宮頸細胞病理檢驗。
五、婦女乳房攝影檢查
o服務對象:
˙45歲以上至69歲之婦女,每二年可檢查一次。
˙40歲以上至未滿45歲且其二親等以內血親曾患有乳癌之婦女,每二年可檢查一次。
o服務項目:乳房攝影檢查。
六、成人預防保健服務
o服務對象:
˙ 40-65歲,每三年可檢查一次。
˙65歲以上,每年可檢查一次。
˙ 罹患小兒麻痺且年齡在35歲以上者,每年可檢查一次。
˙ 55歲以上原住民,每年可檢查一次。(99年7月1日開始實施)
o服務項目:
˙ 身體檢查:個人及家族病史查詢、身高、體重、血壓、脈搏、視力、耳鼻喉及口腔等檢查。
˙衛教指導:戒菸、戒檳榔、口腔保健、體重控制、飲食與營養及適度運動等。
˙血液檢查及尿液檢查。
七、定量免疫法糞便潛血檢查
o服務對象:
˙ 50-69歲,每兩年可檢查一次。
o服務項目:
˙定量免疫法糞便潛血檢查。
八、口腔黏膜檢查
o服務對象:
˙30歲以上嚼檳榔或吸菸者,每兩年可檢查一次。
o服務項目:
˙ 口腔黏膜檢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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